怀孕迫放无薪假又遭解雇 加华裔打赢官司获赔6万
时间:2009-03-18 10:16 来源:中国新闻网 进入论坛 共 0 条评论
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加拿大《明报》报道,多伦多市一名因怀孕而被雇主迫放无薪假,但因曾提出人权投诉而遭到“报复”解雇的前华裔旅行社女雇员,刚获安省人权审裁处判胜诉,可获雇主赔偿超过6万加元。人权委员会和关注工人团体都称此个案可对雇主起警戒作用,提高他们对雇员的人权及权利的尊重。
安省人权审裁处(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)3月10日颁布裁决,裁定当地一间著名的华人赌场巴士旅行社,要向在2007年3月解雇的前雇员陈瑞芬(Sui-Fan Fanny Chan,音译)做出1.5万元的屈辱及尊严受损赔偿,支付4.2万元补偿她的薪酬及褔利损失。
事件开始时已在该公司工作近5年、任职客户服务代表的陈,是于2006年2月首次向安省人权委员会做出投诉。原因是她在知会公司自己怀孕后,被公司安排放2个月的无薪假期。
公司解雇理由:诉讼影响雇佣关系
陈其后不幸流产,公司让她回去工作。但是当人权投诉翌年3月解决(公司向陈支付5000多元)后,公司却在3周之后把她解雇。据公司向联邦人力资源部的解释,解雇理由是人权诉讼已影响到雇佣间的关系及信任,故不可能继续雇用她。
陈在审裁处作供时称,该公司当时的总裁,在2006年11月曾向她表示,如她撤销向人权委员会的投诉,可获公司分红及加薪。
陈的法律代表﹑华人及东南亚小区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律师,16日指出,今次裁决可提醒雇主,不能对女雇员作出性别的歧视,尊重工人人权是法律责任,而此案也可让妇女及弱势社群,认识如在工作上遭受歧视,应站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。
审裁处指为“计算过的报复行为”
审裁处裁判员惠斯特(Eric Whist)在其20页的裁决报告中,指该公司决定在解决了首次投诉的3周后把陈解雇,是“一个计算过的报复行为”,并指该公司误以为把陈解雇是可豁免于赔偿的。
安省人权委员会、安河服务移民机构议会(OCASI),以及种族贫穷运动(Colour of Poverty Campaign),16日都对陈的投诉表示支持,认为此个案可对雇主起警戒作用,敦促他们要尊重雇员的人权与权利。
安省人权专员贺珀励(Barbara Hall)表示,审裁处的裁决反映出该个案的严重性,雇主需要明白不可因雇员为自己争取人权而向他们做出处罚。
(新民华人网编辑:龙云卿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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