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倒楼案开审 辩方竟称倒楼可能是打雷所致(图)
时间:2010-02-03 12:50 来源:东方早报 作者:顾文剑 进入论坛 共 0 条评论
2 监理辩解已“尽责”
在土方开挖项目原承包人员张耀雄的辩护意见上,辩护人则打出了“感情牌”。
“张耀雄对事发的确存有过错,地库基坑的养护期未到,就实施了开挖,”张耀雄的辩护人试图转移其所要承担的责任,“张耀雄仅仅介绍了只有土方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挖土,而他自己并非直接施工主体。”
另外,施工区域土壤的高压缩性,存有暗浜、快速堆土引发“土壤侧向流动”等原因,以及张耀雄在施工期间“过于自信”的性格原因也成为此次辩护的理由。
张耀雄的辩护人认为,张耀雄只承担小部分责任,由于哥哥张耀杰也“受审”,家庭打击太大,因此争取“宽大处理”,并请求法庭“适用缓刑”。
对于检方指控工程原总监理乔磊,“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、报告上级有关部门”,其辩护人给出了这样的意见,众欣公司暗中委托无资质人员施工,而上下两级,即张耀雄和张耀杰又是兄弟俩,双方很可能在暗箱操作,而让乔磊“无能为力”。
而在倒楼的两大直接诱因“开挖”和“堆土”上,乔磊对于施工方的开挖行为没有签署“开挖令”,又在安全监管上,及时通知到了工程方,但遭到了拒绝,虽然实际效果不如意,但乔磊主动履行了监理职责。
对于“堆土”的责任承担问题,该辩护人认为,应该是“谁决定,谁负责”。“因此,乔磊已经‘尽职’,但‘尽职不够’”,该辩护人也因此请求法庭考虑在“监理个人无法决定”的基础上,乔磊“情节轻微,不构成犯罪”。
检方“情节特别恶劣”不适用缓刑
对于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,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成了庭审时的争议焦点。
昨日庭审时,有4名被告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,其中陆卫英和乔磊认为自己“没有责任”,而其他两人则表示“有一定责任”。
检方认为,起诉书上的“情节特别恶劣”,不仅仅指的是6名被告人所造成的损失,还包括该事件带来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。
检方指出,施工方认为开发商“甲方独大”,监理方则坚称自己“最小最弱势”,而工程总包方辩称“作用最小”,开发商则干脆表示,“施工方具体负责,自己不太知情,而且一切要听监理的”,这些辩护意见是在“相互推诿”。
检方认为,在这一工程项目中,施工、监理应该是处于相互制约、相互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状态。
对此,检方驳斥称,作为建筑方的全权代表,秦永林辩解什么都听命于梅都公司法人代表,但并未做到“共同维护工地安全”。
而从工地各方没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,无法落实安全措施,未能限期整改安全隐患来看,张耀杰也仅仅是“巡视工地”,没有完全履行“领导义务”。
另外,相关证据印证了夏建刚为“众欣公司的全权代表”,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“项目经理负责制”,陆卫英以此辩解缺少依据。
在乔磊的监理作用上,检方认为,监理方和施工方等应该互相配合,互相牵制,但乔磊没有认真履行监理义务,没有落实建立责任导致事发。
检方的观点是,根据诸多事实和证据,上述被告人不适用缓刑。
(新民华人网编辑:龙云卿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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